发表时间: 2024-09-11 15:22:47
作者: 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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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(系)部、处室:
为保证我校项目能够按照预定周期完成,现启动2023年下半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请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工作。本次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项范围
2023立项的校级课题
二、成果要求
校级课题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著、论文、教材、研究报告(分调查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)、实物作品、软件作品等。其他专项课题成果要求根据提出部门实际需要,可采用形式灵活但实效明显的成果作为结项依据。所有验收成果应遵守学术规范、无知识产权争议。
1. 所有研究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须规范标注课题来源、课题名称和课题批准号。没有规范标注的论文、专著等不能作为课题研究成果申请结项;杂志社出具的论文用稿通知不能作为课题申请结项的依据。
2. 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,项目主持人或参与项目者须提交一篇署名为我校、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期刊论文。
3. 成果形式是教材、课件、方案、计划、大纲、指导书等实务性的成果,须公开出版或已被采用。
4. 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的,字数须在1.5万字以上,有原始调查资料,调查数据有分析、有结论,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申报立项时所列研究内容一致,且经学科组鉴定达到研究目标的可以结项。
5. 实物性成果,必须通过演示、展示以后经学术委员会认定达到研究目标的可以结项。
6. 部门应用性成果,通过演示、展示、调试或试运行后由提出部门负责人认定达到研究目标的可以结项。
三、结题要求
1.完成预期研究成果。
2.延期结题的课题,需提前向科研处递交延期申请,逾期不递交者学校将作撤项处理。
3.课题延期只能申请1次,最多延长1年。到期仍未完成研究任务,学校将作撤项处理。
四、材料报送及装订要求
1、材料报送 :请按附件1要求填写申报书,各部门将纸质申报书(一式2份,A4纸双面打印、装订)、汇总表(附件2)及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报送至307室科研处。电子版发送至1500476776@qq.com。
申报书电子档统一命名为:xx系(部)、处室/-姓名-XX申请书。
2、装订要求:
请课题负责人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(两套):
(1)封面:“XX课题项目结项材料”(可参考结项报书封面);
(2)目录;
(3)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校级课题项目结项报告书(附件1);
(4)研究成果复印件(及其他佐证材料)
(5)课题申请书(原件或者复印件)。
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
2024年9月11日
附件:
1. 校级课题项目结项报告书
2. 校级课题项目结项汇总表